科技成果評價業務介紹
更新時間: 2016-11-09 瀏覽:次 來源: |
科技成果評價
按照委托者的要求,由具有評價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聘請專家,堅持實事求是、科學民主、注重質量、講求實效的原則,依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,對被評價科技成果進行審查與辨別,對其科學性、創造性、先進性、可行性和應用前景等進行評價并做出相應結論。(對成果的知識產權不做評價)
成果評價的用途
(1)國家科技成果登記和推薦國家科技獎勵的重要佐證材料;
(2)有利減少技術交易中買賣雙方的溝通和談判成本,提高交易效率;
(3)有利于獲得投資方和合作方的認可,是在獲取投資、許可、轉讓、合作中對成果價值的重要評判依據;
(4)有利于獲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,國務院印發的《“十三五”國家科技創新規劃的通知》中把第三方的評價結果作為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重要依據。
科技成果評價項目所需材料目錄
(1) 科技成果評價申請表;
(2) 研制報告(主要包括技術方案論證、技術特征、總體技術性能指標與國內外同類先進技術的比較、技術成熟程度、已推廣應用及取得的效益情況,對社會經濟發展和行業科技進步的意義、進一步推廣應用的條件和前景、存在的問題等內容;
(3) 測試分析報告及主要實驗、測試記錄報告;
(4) 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報告;
(5) 國內外相關技術發展的背景材料,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結論的參考文獻;
(6) 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行業審批文件及產品企業標準;
(7) 繳納國稅、地稅的稅務證明或推廣應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、環境生態效益證明;
(8) 用戶應用證明;
(9) 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榮譽證書;
(10) 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相關材料;
(11) 由有資質的查新單位出具的科技成果查新報告;
(12) 獲得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立項的項目證書或結題證書等。
成果評價的流程
報告模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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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服務部 028-87710082-6402、6403、6504